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主旨:有關信隆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經銷販售之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年7月7日FDA藥字第1040025986號函副本辦理。 二、案係旨揭業者經銷販售之「來縮酵素錠90公絲LYSOZYMETABLETS90MG"SPC”(衛署藥製字第024758號)」、「益納軟膏ENAOINTMENT(衛署藥製字第001600號)」、「”信隆”舒孕膜衣錠SeulinF.C. Tablets S.L."(衛署藥製字第048801號)」、「樂克敏綻LOKMINTABLETS(內衛藥製字第002645號)」、「旺力新糖衣錠ONE-RESEMS.C. TABLES(內衛藥製字第011290號)」 、「旅伴嚼錠LIPANCHEWABLETABLETS(內衛藥製字第002637號)」及「”信隆”複方維他命B錠SHINLONVITAMINBCOMPLEXTABLETS(內衛藥製字第004203號)」,因使用不符合規定之原料藥,故該公司主動回收。 三、本案回收係屬第二級危害,基於民眾用藥安全,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 四、檢附案內回收藥品批號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