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454992200號
主旨:有關台灣陽生製藥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經銷販售之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04年 8 月 14 日FDA 風字第1040034186 號函副本辦理。
二、案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 104年6月29-30 日派員會同所在地衛生局人員赴旨揭公司執行國內藥廠持續性安定性試驗專案查核,因「穩治感感冒液(衛署藥製字第048647號)(批號VY301)」檢驗結果不合格由該公司自行回收。
三、本案回收係屬第二級危害,為維護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請 貴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各項回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