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557718100號
主旨:有關華興化學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之「瓦斯康錠40毫克(聚二甲矽烷)」藥品許可證經公告註銷一案,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回收作業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衛生局105年12月13日彰衛藥字第1050045511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司持有之「瓦斯康錠40毫克(聚二甲矽烷)」衛署藥製字第031799號)藥品許可證,因自請註銷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5年12月5日以部授食字第1050049427號公告註銷在案。 三、為確保民眾用藥安全,請轉知所屬會員,倘有陳列販售旨揭藥品應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