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衛生福利部修正「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第三點及第九點,
自110年6月4日生效。
相關資訊查詢連結:
https://covid19.mohw.gov.tw/ch/lp-5181-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