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華僑製藥有限公司經銷販售之「" 華僑"米谷胃錠(衛署藥製字第027680 號)」 (批號: 10903 1)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4 年3 月10 日FDA風字第1041101227號函副本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03 年1 月13-15 日派員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赴旨揭公司委託製造廠「龍杏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國內藥廠持續性安定性試驗專案查核,抽樣檢體(批號: 109031) 送該署研究檢驗組複驗,發現含量測定結果仍與原核准規格不符,該批號產品應予回收。
三、本案屬第二級危害,基於民眾用藥安全,副本抄送臺北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回收案內藥品。